天津美术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人,平均年龄43岁。
天津美术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范畴是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信息化制度建设,硬件、软件维护与建设,保证校园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管理的网络需求,推动学院信息化建设,具体的岗位职责是:
1.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网络安全。
2.制定信息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校内各种信息的编码标准。负责全校信息化的硬件升级和建设,规划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方案并推动实施。
3.负责维护全部校园网的室外光纤和楼内双绞线的线路,保证从核心机房到达用户接口模块的网络畅通。保证校园网连续、正常和安全地运行。负责无线网络的全校覆盖建设和校园网对外出口的管理。
4.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各项法律、法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需要向全校师生提供网络使用。记录校内上网用户的异常使用情况,接受用户的各类使用投诉并及时予以相应的处理。
5.认真维护网络核心机房的各类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监控系统运行,记录网络设备使用运行情况。对运行设备出现的硬件故障,及时安排维修,设备维修人员应作好维修记录,对不能解决的故障迅速向主管领导和部门汇报。
6.负责天津美术学院 “数字化校园”的规划制定与实施。建设官方网站、数据交换中心,推进学校信息资源共享与整合。建设和整合数字应用服务平台,组织业务应用项目开发,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和日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更新、维护。
7.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信息化应用技能。
8.对违反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的人员,有责任按规定予以制止、批评或处罚。
9.对有关网络安全的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和技术支持。
10.负责有关校园网对外联系、服务的具体工作和校内有关信息化工作的相关事项。处理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根据学院规定完成本部门档案整理、归档及相关工作。